開放壽險業經營長照機構 綠社盟:政府勿出賣人民

2015-11-30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30日將審查行政院版「保險法第146之5條修正案」,將解除壽險業者不得擔任長照機構的董監事,同時也可指派長照機構的經理人,等同取得實際的經營權。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痛批,金管會及衛福部勿出賣人民,壽險業者獲取利潤的目的下,長照服務將失去平價且優質的初衷。

綠社盟指出,壽險業者必須維持一定的報酬率,才能給保戶當初所承諾壽險給付。若讓壽險業者取得長照機構的實際經營權,壽險業者挾持其龐大的資金,幾乎能壟斷所有的長照市場,壓縮小型社區長照機構的生存空間。將導致好的服務民眾買不起,平價的的服務更可能無法滿足民眾需求。

綠社盟立委參選人呂欣潔批評,從根本上來說是政府無能。因為政府無法建構足夠的公共服務,開辦長照保險之後將面臨,繳了保費卻沒有服務的狀況,所以才引進壽險業者資金建構私有化的服務。

呂欣潔同時指出,目前衛福部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法草案」,在營利事業最高出資可以達到50%的情況下,長照機構又可選擇按照出資額比例分配表決權,儘管草案中有訂定表決權上限比例,實際上就是可以讓壽險業者全面掌握長照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