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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捐款人必須為本國國民且年滿 20 歲。二、請註明捐款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含戶籍地址與收件人地址以便寄發收據)、電話。三、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義捐贈。四、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合計不得超過新台幣20萬元。五、超過10萬元的現金捐贈,需以支票或經金融機構匯款;個人捐贈一萬元以上者,不得以匿名捐贈。其他規定請參閱政治獻金法或監察院網站。提醒您:可自行至陽光法案網站檢測確認是否符合捐款資格。有關捐款相關事宜,歡迎來信[email protected]洽詢,以保障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