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5
立法院院會15日將民進黨黨團版的「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交付審查,社會民主黨指出,這份草案不符人民期待,也不如時代力量版及尤美女版。民進黨應具體修正缺失,否則易讓人覺得是在欺騙民眾,切莫忘記318運動的起因及民眾對於民進黨的期待。
社民黨指出,儘管談判中階段已去除「自動生效」條款,但當協議完成簽署,究竟是送立法院「審議」或「備查」,兩者間的嚴謹程度差異甚大,卻全由陸委會說了算。若陸委會送備查案,即使立法院認為應該「審議」,草案卻沒有賦予立法院將「備查」轉為「審議」的機制,可能因為超過備查案的審查期限,再度導致「三十秒事件」。
社民黨召集人陳尚志表示,上屆立法院,民進黨團所提出的監督條例草案,不僅全文未見任何「備查」文字,甚至明確規定「涉及國防、外交、財政及經濟」,除需經過立法院議決,更要經過公民投票。
他質疑,這次的草案卻仍將「張慶忠條款」藏在細節中,到底是為什麼?
陳尚志強調,過去馬政府以利大於弊強迫人民吞下服貿協議,欠缺解決產業衝擊的具體方案,因此才有制訂監督條例的共識。但現在的草案內容,不僅無法溯及服貿及正在談判中的貨貿,更沒有明確規定產業影響評估該包含哪些項目。
陳尚志說,民進黨到頭來該不會還是要讓人民吞下服貿與貨貿?林全起用強烈支持ECFA的陳添枝擔任國發會主委,儘管對外解釋國發會不負責兩岸經貿,卻顯示未來新政府的兩岸經貿思維。如今在監督條例上放水,完全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