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7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7日就「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與租稅制度」,邀請財政部與經濟專案報告。針對電子商務蓬勃發展所衍生出的租稅侵蝕,社會民主黨表示,國內稅法的改革趕不上科技發展的腳步,應參考OECD建議,由金融機構一併扣繳稅款,驅使境外業者辦理商業登記。
社民黨分析,國內民眾向網路業者購買實體或虛擬商品,超過三千元以上,而此業者若於台灣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目前反向由買方負責繳營業稅。但實務上民眾多數不清楚規定也不會主動去繳納,國稅局考量稽徵成本,也難查核。
社民黨發言人嚴婉玲提到,針對境外業者課徵營業稅的問題,雖然財政部欲仿效先進國家的作法,規定境外業者需辦理台灣的營業登記,但境外業者未必就肯乖乖就範。
由於境外交易大多使用信用卡或電子付款,她認為應採OECD的建議,金融機構於支付境外業者款項時一併扣繳稅款,甚至可課徵比現行更高的稅率,但對辦理商業登記者,則恢復為一般稅率。一旦有商業登記,配合金融端的交易資料,將較更有效地不讓稅基流失。
她也提到,現行三千元以上的課稅門檻對國內業者不公平,但若由金融端代扣稅款,就不會出現財政部原先擔心大量增加行政查核人力的問題。
嚴婉玲同時提醒,台灣的稅法相當老舊,仍然沿用非網路時代的「有無實體的營業場所」,造成無固定營業場所業者,就算有台灣地區所得,仍然無法課徵所得稅,應改以OECD所建議的「顯著數位化存在」為標準,擴大課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