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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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經濟安全是普世性的社會權。不分職業高低,每位人民都應享有平等、團結、互惠的老年保障。目前台灣退休制度,採「職業分立制」:不同職業各有自己的退休及保險制度。例如:公教人員有退輔基金和公保;私校教職員有獨立的退休基金;勞工主要靠勞保年金和少量的勞退提撥;農民採老農津貼;其餘的人只有國民年金體系。不同職業類別之間、或相同職業但不同職等間的老年待遇,差異非常大。社民黨計算出,目前全國的退休人數約有330萬、其中退休月所得超過4萬元者,有31萬人,每年共領取2,160億元;而退休所得在1萬元以下者,共有231萬人,卻只總共領取到1,251億元。這差距,明顯不符合公平原則。
我們認為,一個好的年金制度,首要保障所有人老年基本、尊嚴的生活,因此「基礎年金制」勢在必行。其次,為了年金永續財務平衡,並促進社會團結、分配正義,避免職業分立造成的給付差異,在職期間薪資水準(貢獻度)與退休所得(保障度)之間的連結性,必須要降低;不同職業別退休後保障的落差,也必須加以弭平。因此社會民主黨提出以下幾點作為本次年金改革的目標,希望爭取全民的認同:
一、我們主張普及式的「基礎年金」:
一個不排富,讓每個人老後不會陷入貧窮,都有生活尊嚴的基礎年金制度,就是社民黨所主張的「地板原則」。凡年滿六十五歲之住民皆可按月領取給付,其給付額度應不少於當年度的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標準」。(以衛福部2016年公布之台灣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公告金額,為11448元。)
二、我們主張訂定上限的整合式「職業年金保險」:
我們認為現有繁雜的退休及老年保險制度應當整合簡化,成為一個有充分保障、降低社會對立的「職業年金保險」。這第二柱職業年金,應整併目前分立的勞保、公保、軍保、勞退、軍公教退撫與優惠存款,採社會保險隨收隨付的確定給付制,由國家擔負補貼保證責任。社民黨主張,為了財務平衡與分配正義,職業年金應訂定合理的給付上限,以維持年金永續,並促進社會團結。
三、我們主張資源合理配置的年金制度:
現有的年金財務制度應依據資源合理配置原則作以下四點修正:(1)配合基礎年金的設置,應全面取消18%優惠存款制度(824億),整合現有國民年金(595億)、農民生活津貼(540億)、舊制退輔支出(1644億),以作為經費來源,不足額的部分,應透過稅制改革籌措財源。
(2)職業年金之保費應以實際薪資作為計算基礎,並參照現行勞工保險,高所得受雇者設定投保上限;並依平均薪資、年金領受人/繳費者相對比值、物價指數、平均餘命增加率等參數,建立保費動態調整機制。
(3)政府應訂定若於65歲前退休者,僅部分支付其應領之年金,至65歲退休後再全額給付。
(4)為了年金制度的財政平衡,我們不反對調漲保費,但我們堅決反對調降保費之雇主分擔比例。
年金制度攸關每一個國民的未來。值此改革的歷史契機,我們呼籲全民以行動聯署支持社民黨的「頂天立地的年金制度改革」理念,走向人人有尊嚴的年金制度!
發起單位:社會民主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