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黨於勞基法修法民間公聽會發言稿

2016-11-15

2016-1115-社民黨於勞基法修法民間公聽會發言稿
發言代表:陳尚志(社會民主黨召集人、中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首先,我要特別對這些日子以來在立法院外接力絕食的工運夥伴們,致上最高的敬意。因為大家共同的努力,反砍假、捍勞權的聲音,才能持續被社會關注,也才換得立法院重新審議勞基法修正案的機會。謝謝大家!

社會民主黨非常關切勞基法修法議題,也盡力動員參與1025遊行。社會民主黨的基本立場,是捍衛勞動者目前所擁有每年休假123天的法定權利。今天,我們民間自辦的公聽會,社民黨高度重視。因為,在這關鍵時刻,民間所有反砍假、捍勞權的朋友,有必要凝聚共識。我們的底線是什麼?在這種政治大環境不利的狀況下,能爭取到對九百萬勞工最有利的方案是什麼?我期待,今天在工會、民間社團和學界發表意見後,我們能形成一個清楚明確的民間版共識,要求立法院來遵循。

其次,社會民主黨和許多關心台灣民主發展的朋友一樣,一直相信民主不僅僅是多數決,更是互相說服討論的過程。任何民主的決策,都必須是多數與少數的妥協。我相信,目前的執政黨,過去長期身處少數黨的角色,一定也懂得這個道理。同樣的,政治的理論與現實都告訴我們,每一個政黨內對爭議性議題,都會有多元意見;在這種時候,不應該有一個政黨意志或總統意志來凌駕這些多元聲音。因此,我在這裡提出三個呼籲:第一,在這次勞基法修法的決策,執政黨要容納我們這些少數派意見,做出必要的妥協。第二,執政黨應該開放黨內立委自由連署結盟,提出不同的解決方案。第三,週四的審查會若無法形成修法共識,應繼續在委員會審查下去,不宜直接交付政黨協商。

最後,我要針對目前勞基法修法,對立院各黨派委員提出三個處理方式的建議。

第一,這次行政院的勞基法修正案有兩部份,一部份關於週休二日或一例一休,另一部份則攸關勞工七天假。這兩個部份其實沒有邏輯上的關連,應該拖鉤處理。本會期可以只處理週休二日或一例一休部份,勞基法37條修正案這次應先撤銷,七天假的議題應留待行政院提出完整配套措施法案,下會期再討論。

第二,如果有人認為目前七天假的「名稱」不好,也應該全國共同來討論一年總共19天假要怎麼安排、怎麼修法。或者改放更有紀念意義的假日、或者實施如經濟民主連合所提每月一次大週末的制度...等。我想全國人民(包括公務人員)一定會對這項公共討論非常感興趣,我們應該珍惜這個凝聚全國討論、形成共識的好機會。而不是透過勞基法37條修正案貿然把七天假砍掉。事實上,目前在立法院已經有林靜儀委員所提案的「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條例」、姚文智委員所提案的「國定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條例」、管碧玲委員所提案的「國定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條例」和時代力量所提的「國定假日法」等草案。我要呼籲這些委員,回到討論19天假怎麼放的議程,而不是遵循上級意志砍七天假,這才是政治人物負責任的表現。

第三,如果最後,一定要將七天假轉換為特休假,一定要符合以下條件:一、要有強制休假的配套法條,例如到年終特休沒休完,勞工可以自動休假;或者立法強制雇主發給未休假的加倍薪資。以解決目前特休看得到、休不到的問題做為前修法提。二、修法前應與勞工團體協商,增加目前特休假的日數。至少不能低於公務人員的特休假日數,並且把勞工與公務員的請假規則與日數全國一致化,以達到七天換七天的效果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