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民主黨年金改革方案

2017-03-29

短期目標

  1. 設置年金天花板,各類社會保險投保及退休金提繳級距,最高不得超過全體平均經常性薪資的兩倍,並逐年將現制的各種給付(包含已退休者),各類退休給付合計之所得替代率最高不超過60%,作為給付上限,以促進社會公平與團結。
  1. 軍公教每月退給付(不含優惠存款利息)高於3萬元者,三年內全面終止領取優惠存款利息。同時公股銀行退休13%退休優存,也一併終止。
  1. 完成基礎年金前,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與軍公教應設置「最低保證給付」:若每月退休給付低於中低收入戶標準17,172元(軍公教應包含退撫、公保年金、年金慰問金等退撫給付),其不足之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足。依此標準將有41萬名勞工受惠,佔總全體請領老年給付56%;軍公教最多有2千至5千人,佔總全體軍公教請領人數不超過3%。
  1. 完成基礎年金前,國民年金之老年給付A式中最低保證給付由3628調高至7000元,並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足。若2008年國民年金開辦即投保,至2018年剛好年滿65歲,每月可領取8188元,現行僅為4816元。
  1. 僅有勞工保險年資,而無國民年金年資,投保年資滿30年者,政府全額撥補最低保證給付與勞保應領金額之差額,其年資不足30年者依比例遞減。
  1. 若兼有國民年金年資與勞工保險年資,勞工保險年資15年以上者,其國民年金之老年給付與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合計未達17,172元,始得請領勞保最低保證給付,並依未滿勞保年資30年之比例遞減。
  1. 若兼有國民年金年資與勞工保險年資,勞工保險年資不足15年者,不得請領勞保最低保證給付。(但依照現行法令,勞工保險年資未滿15年者,國民年金之老年給付仍可選擇較優之A式給付)
  1. 勞保最低保證給付約需290億元,國民年金最低保證給付約需1220億元,合計約1510億元,其經費來源如下

目前已有1173億元預算,已佔總需求經費77%

  • 刪減軍公教優存18%:500億元
  • 刪減公股銀行優存13%:39億元
  • 現有國民年金保證年金及年金差額之政府補貼:634億元​

三年將促進業升級條例完全終止,預估可增加政府539億元,足以支付剩餘之337億元

中期目標:

  1. 制訂《基礎年金法》,建立普及式、不排富,與在職期間所得脫勾並以稅收支付的基礎年金,凡年滿六十五歲之住民皆可按月領取。其給付額度不少於當年度的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標準」。
  1. 制訂《全民退休年金保險法》,整合現有軍、公、教、私教、勞保、退輔、勞退、農民、國民年金各項法規體系的退休年金和各大基金。全民退休年金保險應採確定給付制,並由國家負補貼保證責任,成為一個全民普及適用的退休年金制度。
  1. 全民退休年金保險,其保費須以實際薪資作為計算基礎,並依平均薪資、年金領受人/繳費者相對比例值、物價指數、平均餘命增加率等參數,建立保費動態調整機制,設立一定區間費率。
  1. 配合基礎年金實施,取消原有之最低保證給付。
  2. 推動稅制改革,作為基礎年金財源,包含:廢除現行產業租稅優惠政策、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採取17%與25%二級制、實價課徵房地產持有稅與交易稅、廢除兩稅合一、遺產及贈與稅應恢復為累進稅率、遏止企業富人跨國逃稅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