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審查醫療法修正案,行政院版擬提升醫療財團法人的公益性與獨立性,包含收入盈餘優先改善醫護勞動條件,終結萬年董事長,並將「社會公正人士」及「員工代表」納為董事會成員等。對此,社會民主黨主張,修法應該再納入跨部會查帳、增設薪資報酬委員會與增訂罰則,讓本次修法更加完善。
社民黨發言人陳又新表示,醫療法人依法享有相當豐厚的稅賦減免,具有高度公益性質,不能完全視為私人機構。但根據醫改會的調查發現,財團法人醫院中有八成賺錢,卻僅四成醫院繳稅。因此,本次修法應納入跨部會查帳機制,衛福部應會同財政部、健保署查核免納稅捐之醫療財團法人。
陳又新認為,儘管行政院版規定盈餘優先改善醫護勞動條件,但應增設獨立的薪資報酬委員會,否則容易淪為醫院資方單方面決定,事實上醫院員工也無從監督。同時,若醫療財團法人未將盈餘用於改善勞動條件,行政院版中也沒有任何罰則。他強調,有罰則才能具有課責性,不然就是沒有牙的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