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多元,真反同! 抗議市議會被反同團體綁架 集體扼殺性平教育

2017-06-20

由台北市議員王欣儀領銜,24位台北市議員連署提案要求,任何性別平等教育之素材、演講、教學,都要經過該校家長會通過,否則不得提供各校使用,該項提案本日教育委員會第一召集人應曉薇排案審查。社會民主黨邀集婦女新知、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召開記者會痛批,部分台北市議員執迷不悟,企圖闖關通過該項反性平的提案,教育委員會應不予通過。

社民黨召集人范雲表示,上個月底,社會民主黨等民間團體已抗議這樣提案,抗議當天台北市議會大會暫時擱置,李建昌議員與洪健益也撤簽。未料,部分市議員仍誤聽反同團體的歧視性說法,不僅於6月14日再度將此案交付教育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第一召集人應曉薇,更排定在6日20日審查此案。

范雲指出,翰林出版社的教材,因為描述男學生「喜歡打扮自己」、「穿女生衣服」,只不過希望學生認識到不同性別取向與氣質,便遭這些反性平的團體,在網路上譏諷「變裝癖、當偽娘」。

范雲批評,這項提案美其名是要「傾聽多元的聲音」,但從提案方過去的發言,處處可見充滿歧視性的言語。屏東高樹國中的葉永鋕同學,以及新北鷺江國中的楊同學,都是被這些歧視性的語言逼到角落,甚至喪失生命。如果真讓這些反同人士可以否決任何性平教材,就是繼續讓不同性別取向的學生被歧視,也是讓歧視的人學不會尊重。

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林秀怡認為,身為一個台北市民,無法容忍自己選區的議員竟然主導反對性平教育的議案。家長作為缺乏性平教育的一代,更應該尊重教育專業,讓真正了解性平教育的教師在校園好好發揮。

人本教育基金會教育中心主任陳生慶認為,教育局應該提供資訊,照顧家長的焦慮。同時課程講究的是專業而不是身份,議員和家長不應該用「身份」來壓制性平教育。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陳宜倩指出,過去性平教育作得太少,以致於有許多悲劇發生,議員竟然不了解性平教育的內涵,議會等相關政府單位應該保持中立。同時,也請反對的家長理解,學校在教授性平教育時,本來就應該考量學生來自於不同的家庭,給予不同的教育方式。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副秘書長蔡易儒,這樣的提案造成的結果是,只要不滿意或不認同,都可以說是不當的課程與教材,都要經過家長會的同意。反對團體經常引用《教育基本法》作為家長擁有最高決定權的依據,但該法第八條是在保障學生的學習權與教師、專業自主權以及家長的教育權,所以《教育基本法》從未婦女家長完全的教育決定權。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認為,上個月的5月24日大法官釋憲出爐,政府應該在兩年之內給予同志婚姻平等的權利。當台灣正在向前進步的時候,卻有台北市議員受到保守的宗教團體的影響,把教育決定權交給家長,這相當的諷刺。

鄭智偉提到,台北市某公立高中的輔導老師,一個月前有請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的人去談性別,因為在學校裡面有學生具有陰柔氣質而被罷凌。但後來學校擔心學校的基督教教師會抗議,以及我本人具有「爭議性(出櫃同志)」,所以停止了這個講座。

社民黨黨員林佳諭提到,《教育基本法》規定,人民為教育權主體。許多教育理論更直接說「學生為教育的主體」。這份提案中,卻主張「任何性平教育素材、演講、教學(教科書及補充教材),都要經過該校家長會決議通過。」代表家長會擁有最高的審酌權、有權議決教材,不僅忽略忽略學生的人格發展權,更背離教師的專業自主權。

該項提案又說,家長的監護權比市府行政權和學校教育來得大。對此,林佳諭批評,監護權不能無限上綱,否則家長對小孩施以暴力,難道外界不能管?這些反同人士提出邏輯不通的言論,更凸顯應該教育交給專業者!

林佳諭呼籲,社民黨要求少數參與提案的市議員不要被反同團體綁架。同時,針對這樣反性平教育、反團的離譜提案,社民黨也認為教育委員會應不予審查通過。

 

台北市議會第12151案「教育」提案

「家長基於監護權,有關性平教育教材、課程,應有最高、最後審酌權,應交由各校家長會決定的立場,要求市政府官員傾聽多元的聲音,並重新檢討臺北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管理規範及課程審查規定,內容必須清楚完整,確保性別平等教育之落實。」

提案人:王欣儀、李新、戴錫欽、厲耿桂芳、闕枚莎、吳志剛、王世堅、王孝維、林亭君、郭昭巖、林瑞圖、徐弘庭、徐世勲、王鴻薇、陳孋輝、陳永德、周柏雅、陳建銘、張茂楠、陳義洲、許淑華、汪志冰

ㄧ、主張校園任何性平教育素材、演講、教學(教科書及補充教材),都要經過該校家長會決議通過。

二、主張市政府所要求或提供的性平教育課程或教材都必須到各校舉行教師、家長公聽會,否則不得提供或建議各校採用,更不得強制各校使用。

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細則第13條規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尤其性教育是攸關學生個人身體教育,家長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有比市政府行政權、學校教育全更高的決策權,且牽涉不同家庭宗教信仰、文化;若未經各校家長會同意,就是市政府的政治霸凌。

四、學校性平教育應是教導學生如何「尊重不同」而不是「鼓勵不同」,為了防堵相關問題爭議持續產生,有關性平教育教材、課程,家長會應有最高、最後審酌權,應交由各校家長會決定的立場,要求市政府官員來傾聽多元的聲音。

五、市府須重新檢討台北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管理規範及課程審查規定,條文內容必須清楚完整,讓校方能有所依據,確保性別平等教育之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