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2
三月八日婦女節當日,司法院職務法庭公布陳鴻斌前法官性騷擾助理案之再審判決,由原本免除法官職務改判為罰款。社民黨召集人范雲痛批,職務法庭判決過程嚴重缺乏性別意識,並且忽略性騷擾事實,此次的再審判決,根本是官官相護沙豬現形。范雲要求司法院長提出具體改善作法,畢竟職務法庭的法官人選是由司法院長提出兩倍人選予遴選委員會決定。更重要的是,司法院長必須具體回應,對於涉及性別議題的法管懲戒案,司法系統究竟有沒有能力判別情節之嚴重性,以真正做出符合公平正義之裁決?
再審判決以陳前法官行為有悔意,因而量輕其行。如:陳前法官經勸阻就停止騷擾;陳前法官先前不允許女助理與異性交往,爾後卻替受騷擾之助理介紹並允許女助理與其他異性交往,從而判定為有悔意。社民黨發言人陳又新批評,判定事項根本與悔意無關,侵擾女助理私生活自由,怎麼可以視為悔意!以此作為量輕罪行的依據,根本是扭曲事實,邏輯不符。 判決懲戒事項從原本的八項剩三項,其中短暫擁抱,以及買相機送受騷擾的女助理等不判定為懲戒事實,原因是女助理先前因公受傷,因此可視為獎勵以及慰問。陳又新痛批,在主管部屬關係下,假獎勵為名,行不當求歡之實,讓部屬不敢也無法拒絕「獎勵」,職務法庭把民眾當傻瓜嗎?而逐一檢視職務法庭認為不構成性騷擾的認定,嚴重缺乏性別意識,輕忽性騷擾的情境與脈絡。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指出,以職務法庭法官而言,如何產生真正適合承審法官懲戒案件的職務法庭法官?才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重演?是這次重審所突顯出的問題,因為依現有機制所產生的職務法庭法官作出的決定不符人民期待。甚至因為是多數決制,導致陪席法官謝靜慧庭長憤而請辭。一個荒謬的判決居然是趕走在其中最具有性別意識的法官,荒謬至極。同時,葉大華認為,因為職務法庭採行一級一審,沒有審級制度可糾錯,一宣判就確定,除非有再審理由。如此做法是否適當,也應該藉此風波重新檢討。
大安好生活協會主任許菡芸表示,逐一檢視的判決方式,根本是在為加害者找藉口開脫,而不是保護受害者。 許菡芸表示,當世界各地都掀起反對職場性騷擾的#metoo運動的同時,台灣卻在婦女節做出如此性別意識倒退保守的判決,判決過程粗陋,嚴重缺乏性別平等意識,違反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更令人擔心,這些原本是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法官們,如何能夠還給遭遇性騷擾甚至是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真正的公道。從再審結果看到的就是沙豬們官官相護,不但缺乏性別意識,更連對女性的基本尊重都做不到。許菡芸質問,這樣的司法系統怎麼能夠得到人民的信任?難道要女人們走上街頭,衝破司法院的大門,才能迫使這個顢頇的機器反躬自省?許菡芸要求,司法院應加強性別意識培養,並且檢討性騷擾申訴及懲戒機制,朝向平等、友善方向改進。
最後,社民黨召集人范雲指出,除了司法院長究竟是如何提供遴選名單以及法官懲戒的制度性問題之外,在法官懲戒案件中,遇性平相關問題,如何協助合議庭,避免因性別意識及防治騷擾素養不足繼續造成斲傷司法公信、違背人民期待的遺憾再次發生? 是否在法官法授權訂定的職務法庭審理細則明定適當程序,如外部專家參與?這些都是司法院長必須具體回應的。司法改革若不從一開始就納入性別意識,未來人民的憤怒只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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