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不要帶頭當慣老闆!

2018-07-04

社民黨士林北投市議員候選人劉仕傑競選團隊今(7/4)召開記者會,力爭公務人員組織工會的權益。

記者會由社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范雲主持,范雲指出:「今年五月、六月,長照司籌備處辦公室副主任、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以及環保署空保處科長周禮中在工作時倒下!但這並非少見的特例,2017年十月,我們也曾聽聞一週內就有兩位科長倒下的新聞。如果就連國家都帶頭作一個不 管員工死活的慣老闆,怎能期待全國上下不過勞?過勞是國家的病!」劉仕傑說明,依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與宣言,勞動三權包括:「團結權」、「團體交涉權」、「團體爭議權」,這三項勞工的基本權利唯有受到積極保障,在勞雇關係間權力不對等的狀態下,勞工才有可能得以透過結社、集體談判與罷工等方式爭取自身勞動權益。

循著勞動三權的脈絡,劉仕傑表示:「我是一個外交官,是個公務人員。我忠於我的國家、願意為它毫無保留地付出心力,然而愛國情操無法改變我所愛的國家同時也是我的老闆的事實。現有的『公務人員協會』並無法有效發揮保障勞動三權的效力,當中僅賦予公務人員『建議』權,但『建議』的事項僅限於考試、銓敘、任免、考績;而『協商』權則僅限於辦公環境之改善、行政管理、服勤方式與時間之調整。唯有能夠組織實質工會,才能讓公務人員爭取實質的勞動權益,並且在爭取勞動權益的過程中不怕被點名作記號、受到來自雇主的不當待遇。」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表示:「公共服務部門,遠比銓敘部統計的公務人力來得多,這些隱藏在業務費項下的人員,甚至正在承擔許多正式公務員的工作,比方說勞動部宣稱的千人勞檢大軍,過半都是二年一聘的『聘用檢查員』。國家重大政策的執行工作卻使用非典人力執行,政府自己帶頭違法,又憑什麼要求民間守法?而讓這些人同樣擁有組織或加入公務體系工會的權利,才能夠改變!」

全金聯總會祕書長韓仕賢亦表示,他支持公務人員組織工會,這不但符合1978年通過的國際勞工組織151號公約、能夠為公務人員創造一個更友善的勞動環境,並且也能讓使用公共服務的整體公民受益。

劉仕傑最後指出:「早在1946年公務人員結社的權利就被明載於法國第四共和憲法前言,其中罷工權也受到保障。美國則透過1978年的文官制度改革法對公務人員組織工會一事積極保障,並且認為公務人員有了這項爭取權益的管道後,能夠更有效地實踐公共利益(公務人員的罷工權亦受到部分州的許可)。英國則除了警察被禁止罷工以外,公部門受雇者(不限傳統文官)與私部門受雇者適用同一套勞動法規,且勞權爭取的管道是多元的,可由工會代為團體協商、締約,也能由薪資評議委員會提出建議等。與我們一樣同為亞洲國家的韓國則在2006年施行『公務員工會之設立及營運有關法律』後,讓公務人員工會之成立合法化。雖然,從國外的例子來看,公務人員組織工會未必等同於勞動三權的完整維護,但至少在公務人員勞動權益的爭取上,仍是一次長遠的跨步!期待台灣也能成為一個支持公務人員組工會、保障勞動權益,讓國人能因此而感到驕傲的國家!」

藉由這一場記者會,社會民主黨亦表達出其主張,共有三點如下:1.支持公務人員組工會。2.政府應提出具體改善公務人員過勞情況的員工協助方案。3.政府應擬定公務人員落實勞動三權的方案、配套及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