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1
若要以品行是否端正作為國籍要件,請先開除吳育昇委員的國籍吧!社民黨主張修改國籍法,廢除「品行不端」的歸化條件,並規定申請歸化者在取得臺灣國籍之前不需放棄原母國的國籍,以避免淪為無國籍人球。我們要促進新移民參政,改變地方政治生態,居住在臺灣一定期間的移民應享有地方選舉的投票權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原訂協商國籍法,會議主席、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指出,民進黨希望拿掉外國人申請歸化需「品行端正」之文字,他認為這違背台灣社會價值,和台灣傳統道德。台灣國際互助協會(TIFA)代表邱皓庭痛斥,吳育昇品行難道很端正嗎?呼籲朝野立委勿讓國籍法越修越倒退。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南洋台灣姐妹會等性別、移民、人權團體一早就到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以行動劇方式諷刺新移民申請身分證時總被當成嫌疑犯,以及就算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但權利仍是不對等的諸多狀況。
現行國籍法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必須具備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才能申請歸化。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質疑,內政部修法版本不僅未將「品行不端」這樣的抽象修辭刪除,還把本來放在行政規則的內容入法,讓行政權無限擴大。難保未來不會繼續製造新的無國籍人。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成員李丹鳳表示,有位61歲越南籍的新移民,2008年與先生老來結伴,但來台前公婆過世多年,而先生則在一年後因病過世,由於膝下無子,但卻因為喪夫、無公婆、無子女等因素而被排除在歸化之外,希望未來修法能夠保留新移民原國籍。
原文報導: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4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