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8
多年來,學校以獎助學金的名目,讓學生擔任相關兼任助理工作,卻將其視為學習的一部份,故兼任助理並非勞工校方不必替學生加保勞健保,對於學生的勞動權益是相當大的傷害。當然,需多學校抱怨校方將因此增加支出,但如果學生實際從事勞動,勞健保的支出本來就是雇主應當付出的成本。另一方面,教育部也同時發佈了處理原則,當中卻將兼任助理分為「學習」與「勞動」範疇,所謂學習範疇之兼任助理,是否會成為規避的後門則需注意。
勞動部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以保障學生擔任兼任助理之勞動權益。
教育部訂定「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以確保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