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透明的政治、公民參與監督、和不被收買的制度,是社會民主黨信仰的價值!兩大黨治理下的台灣政治,充斥黑箱作業。官員或民代被財團甚至對岸政府收買的狀況日益嚴重。這些弊端的發生,主要是因為缺乏有效的公民監督制度。三一八佔領運動背後的民怨,就是對黑箱政治的最大抗議。
我們主張以更深化的民主參與、更嚴格的政治制度,來改變黑箱政治!
首先,我們要求修改公投法。現行公投法的各項門檻,嚴重阻礙了公民的政治參與監督。代議民主的缺陷需要直接民主的彌補,因此我們需要完善的公投制度。主要政黨對直接民意參與的恐懼,使得目前的鳥籠公投法,窒礙難行。社會民主黨主張,降低公投門檻,讓民眾直接參與重大公共事務的決策。
其次,社會民主黨主張修改選罷法,降低罷免門檻。罷免是直接民權的重要工具,罷免讓選民可以收回對不適任民代的政治授權。然而,目前選罷法的罷免門檻過高,等於放任所有民代可在任期內為所欲為。
第三,政治獻金法需要修改。目前的政治獻金法缺乏足夠行政人力執行、罰則太輕,形同虛設。社會民主黨要求政治人物的財務狀況與金錢往來,都必須接受嚴格監督,因此要修正政治獻金法,設立有執行能力的主管機關,並加重罰則。
第四,應制定「政黨法」。政黨凝聚國民政治意識,協助人民形成政治意志,是介於人民和政府之間的半官方團體,必須受到嚴謹的監督。為避免政黨間的不公平競爭,更為了揭露政黨和財團間的關係,政黨的財產、財務收支明細、內部會議紀錄,都必須公開透明,受社會監督。因此我們要制定政黨法。
第五,目前不公平的選舉制度,讓有錢有勢者可以透過大量投注金錢而贏得選舉。社會民主黨主張設立「公費選舉制度」。在沒有實施徹底公費競選制度前,可以推動在選罷法中訂定公費選舉專章,讓公費選舉與自費選舉兩制並存。
第六,網路已成為多數民眾參與政治及監督的重要管道:
第七,兩岸關係的建立應該透明化。社會民主黨主張制定嚴謹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我們認為,國會應基於國家利益與人民權利,擔負起監督兩岸關係發展的責任,避免兩岸交往成為台灣主權的威脅,更不應讓國家利益與人民權利被遊走兩岸的跨國權貴資本出賣。
第八,外資和華僑投資目前都有法律規範,唯獨中資(陸資)完全空白授權行政機關處理。為了管制資本任意流動,炒作股市房產、任意關廠或污染環境,社會民主黨主張制定外資、僑資、陸資三合一投資管理條例,以嚴謹和透明的投資和撤資審查,管制資本跨國流動問題。
最後,社會民主黨認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民,不從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人民必須經過一連串的政治實踐,建構出自己的憲政秩序。雖然台灣目前的國號是中華民國,但台灣人民的憲政實踐與「中華民國」體制及憲法,有著對抗又共存,妥協又分裂的關係。為了解決中華民國憲法與台灣人民主權憲政實踐的鴻溝,台灣需要推動新憲運動。
總結而言,社民黨主張:
憲改主張